核心论点
判断学生使用 AI 是否合理,关键不在于”用没用”,而在于:AI 是在支撑(scaffold)作者完成写作,还是取代(substitute)作者完成写作。
- 作者性(authorship):写作者能否掌控文本的立场、判断与责任,是 AI 素养的核心
- 支架型用法:AI 辅助表达(语法、结构提示、概念理解),作者认知仍在”中间”
- 替代型用法:AI 接管论点、例证与结论,作者从认知主体退化为操作主体,作者性断裂
- 判断标准:关掉 AI 后,能力是否能迁移——若写作立即失序,则 AI 已替代了本该由作者完成的认知工作
一、AI 判罚的两难困境
期末论文 AI 检测率 95%,却无法给不及格——因为”规则没有讲过”。这暴露了 AI 时代教育的核心矛盾:
- 规则没有讲过,能不能判罚?
- 检测报告算不算证据?
- “辅助写作”到底算不算抄袭?
- AI 代写作业的学术不端该如何认定?
2024 年,一名因用 AI 篡改研究结果被麻省理工开除的中国学生辩称:“Nobody at my school taught us morals or values.” 这句话的杀伤力不在技术层面,而在程序正义层面——你又没教过我们该怎么用 AI。
当一种工具在速度、成本和结果稳定性上都显著优于人力时,不用是反人性的。用,是必然的。问题是:该怎么用?
二、作者性:理解 AI 使用边界的核心概念
作者性(authorship) 并不等同于亲手敲下每一个字,而体现在写作者能否掌控文本的立场、判断与责任——能在文本中”站出来”,对所提出的观点负责,并在既有话语中为自己定位(Ivanič, 1998)。
剽窃问题的本质
剽窃不能简单归结为道德问题,而是一种需要通过教学逐步澄清的写作规范(Pennycook, 1996)。学习者的文本借用行为可能反映的是学术写作社会化的过渡阶段,而非有意的学术不端(Chandrasoma et al., 2004)。
研究呼吁将应对重点从事后惩罚转向前置、系统的写作教学,帮助学生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对作者性与学术规范的判断能力。
中国学生的特殊背景
中国学生从小被鼓励”引用名家名言”——语文课重视好词好句的运用,而不要求区分哪些话是自己的、哪些是别人的。这形成了一种认知惯性:用上记忆中的好词好句是能力,而不是需要警惕的边界问题。
连”剽窃”这一前 AI 时代的实践我们都没有教清楚,就不能指望学生在 AI 时代自动守住新的边界。
三、支架 vs 替代:区分 AI 使用的关键框架
核心判断
我的核心判断与独特印记是否始终在场? 只要这一点得以保留,技术的介入就不会消解作者性。
学习支架:AI 在”旁边”,作者在”中间”
AI 支持作者完成他们的表达任务,而不是代替他们完成任务本身。典型用法:
- 语言层面:检查语法、调整句序、提供多种表达方案——只影响”怎么说”,不决定”写什么”
- 结构提示:询问某类文体通常包含哪些部分,相当于查写作指南或请教老师
- 理解与澄清:用 AI 帮助理解写作要求、学术概念或反馈意见,再自行完成写作
特征:没有 AI,作者写得可能更慢、更不顺,但仍然写得出来。作者性不仅未被削弱,反而可能被强化。
替代写作:AI 站到”前台”,作者退到”后台”
典型用法:
- 直接让 AI 生成整篇或整段作业
- 用 AI 生成论点、例子与结论,作者只微调措辞
- 用 AI 自动”改写”原文,却并不理解改写后的差异
- 用 AI 补充引用与论证来”撑起”一个作者尚未想清楚的观点
危险的异化:作者从负责的”认知主体”蜕变为被动的”操作主体”——完成了拼接、修饰与提交的操作任务,却将文本的逻辑、立场与依据让渡给了不可控的算法。学术最根本的”责任链条”在此断裂。
判断标准
关掉 AI,能力是否能迁移? 换一道题、关掉 AI,如果作者仍能调动在写作中学到的策略——这样的 AI 使用是辅助学习。若一旦离开 AI 便写作失序、论证无法展开,则 AI 已承担了本该由作者完成的认知工作。
四、教学建议
1. 转换焦点:从”检测是否使用 AI”转向”评估学习是否发生”
评价的关键不再是文本的”纯净度”,而是作业能否呈现学生的核心理解、独立判断与知识迁移能力。技术可以参与表达,但无法替代理解;教学的任务是让学习的证据变得可见,而不是去追逐工具的痕迹。
2. 重构过程:让”作者性”在创作轨迹中呈现出来
在 AI 可以生成完整文本的情况下,“这是我写的”不再是作者性的充分证明。需要被看见的是学生在 AI 使用中的判断与取舍:如何提出问题、如何组织框架、为何接受或拒绝某种表达。
实操:要求学生提交提纲、迭代版本与简短反思说明,解释 AI 在何处提供了帮助、哪些内容仍由自己决定。
3. 将 AI 纳入对话:在学科教学中培养新的责任意识
与学生共同探讨:何时使用 AI 是合理的?何时把关键步骤交给 AI 会削弱思考?这种讨论不以”违规”为起点,而以**“学习会在何处中断”**为核心。
出现使用争议时,进行实践性解释:指出”如果这一部分由 AI 完成,你将失去哪一步关键的概念建构”。这样,AI 不再只是需要管理的风险,而成为帮助学生理解学习本质的契机。
作者后记
本文写作过程中也使用了 AI,其作用是对思考与表达的支撑(scaffolding),而非对论证与结论的替代(substitution)。文中的立场、关键判断以及学术责任仍由作者本人承担。
参考文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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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Ma, M., et al. (2025). Why Don’t Teachers Teach AI Ethics? Computers and Education: Artificial Intelligence, 100518.
- Chandrasoma, R., Thompson, C., & Pennycook, A. (2004). Beyond plagiarism: Transgressive and nontransgressive intertextuality. Journal of Language, Identity, and Education, 3(3), 171–19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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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Hu, G., & Lei, J. (2015). Chinese university students’ perceptions of plagiarism. Ethics & Behavior, 25(3), 233–255.
- Pennycook, A. (1996). Borrowing others’ words: Text, ownership, memory, and plagiarism. TESOL Quarterly, 30(2), 201–23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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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UNESCO. (2024). Guidance for generative AI in education and research. UNESCO Publishing.
- Ivanič, R. (1998). Writing and Identity. John Benjamins.